臺南市下營區下營國民小學107學年度資源班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員遴用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二)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與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名額:正取 3名、備取數名。
四、工作內容:
(一)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含受傷、疾病、健康維護工作)。
(二)於僱用期間內,服務本校有提出服務需求之特殊生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用餐禮儀、衣著穿脫、個人清潔衛生)的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四)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
五、任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至 108年 6月 30 日,惟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六、遴用相關規定:
(一)本案僱用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天服務約 5-8小時,依實際核定經費做調整。
(二)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由教育處核定額度內勻支。
(三)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七、報名資格:
(一)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 6條規定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到 107年 9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4 點前截止。九、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地址: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二段 72號。電話: 06-6982181轉 812 。十、報名方式:採親自送件,請備妥報名表(如附件)、身份證件、最高學歷等證明正本(審查後歸還)及影印本各一份送審。
十一、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並經甄選委員審核,依成績高低排序。十二、錄取公佈:107年 9月 20日(四)中午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報到時間。
十三、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三)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之。
(四)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十四、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