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於 113 年 1-3 月為登革熱防治衛教宣導期,
若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時,會先勸導清除及防治,
並限期改善;但是今(113)年 4 月 1 日後民眾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
導致積水處孳生病媒蚊孑孓,一經查獲將逕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3 千元到 1 萬 5 千元罰鍰,
提醒您,家家戶戶落實「巡、倒、清、刷」,才能杜絕病媒蚊孳生,
讓我們共同對抗登革熱,守護臺南健康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