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3學年度下營區下營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加置照顧服務人力甄選簡章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甄選日止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第 13 條或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者。
◎繳驗表件:正本驗畢發還,標註※符號為報名「必繳」證件,未繳交者不予受理報名,無※符號者依考生個人資格繳驗;影本請以 A4 白色普通紙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私章後繳交備查。
◎上述應檢附之文件,於報名時備妥審查,如有偽造或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附件 1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加置照顧服務人力甄選
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______________報名參加臺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加置照顧服務人力甄選,茲切結事項如下:
切結書人: (簽名加蓋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月 日
附件 2
報名表
序號: (免填)
報考園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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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照黏貼處 (最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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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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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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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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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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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1.電話: 2.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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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最高學歷) |
□博士□碩士□大學□專科□高職□高中□國中□國小□其他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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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科系所 |
畢(肄)業狀況 |
畢(肄)業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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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在學 □肄業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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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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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序號 |
檢附之證明(請於考生檢核欄位中勾選) |
考生檢核 |
審查人員 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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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驗資料 |
1 |
國民身分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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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請提列畢業學校及所、系、科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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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切結書(附件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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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證明 |
4 |
在學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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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報名者 |
5 |
報名委託書(附件 3 )、委託人(身分證、印章)及受託人(身分證、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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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以上證件請依序排列,「影本」以 A4 大小紙張影印並加註「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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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包含受委託人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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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細填寫以上表格,所提供之資料如虛報不實,願自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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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報考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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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人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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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受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影本不予受理),並請備齊相關證件。(得以駕照、具照片健保卡替代身分證)。
附件 3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加置照顧服務人力甄選
報名委託書
立委託書人 參加臺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加置照顧服務人力甄選,因故無法親自報名,茲委託 君代為辦理報名手續,如有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致無法完成報名時,所衍生之各項權益損失,概由本人自行負責,絕無異議。
委 託 人: (簽名加蓋章)
身 分 證 字 號:
聯 絡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受 託 人: (簽名加蓋章)
身 分 證 字 號:
聯 絡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月 日
備註:請受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影本不予受理),並請備齊相關證件。(得以駕照、具照片健保卡替代身分證)。
附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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