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公告 | 2026-02-25 | 點閱數: 10

一、依據文化部 115 年 2 月 13 日文藝字第 11530044481 號函辦理。

二、本案徵選重點說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考簡章:

(一)參選資格:興建機關凡於 112 年至 113 年設置之公共藝術計畫,均具本次參選資格。

(二)報名日期: 115 年 2 月 25 日至 4 月 15 日。

(三)報名網址:https://short.moc.gov.tw/s/yxlu9s8

(四)報名方式:分為「機關推薦」及「自行報名」,採推薦報名者,被推薦者應檢具審議機關推薦報名表。如報名優良承辦獎,被推薦者應檢具興辦機關推薦表,詳情請參閱簡章。

三、報名期間如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執行單位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聯絡窗口 02-2653-9292 分機 284 王小姐或分機 222 謝小姐。

四、檢附上開來文、「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簡章及優良承辦獎推薦表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