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南市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案時間由 106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 二、有關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訊息,請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nonschool.tn.edu.tw/)瀏覽。 三、檢附「臺南市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與學校教育責任一覽表」。